莆田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凯发k8ag旗舰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莆田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公安局互联网站(http://gaj.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下载,纸质版文件可在莆田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2006号,邮编:351100,电话:2772776,传真:277253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莆田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为指导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依托莆田市公安局互联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以提升警务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资源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20份,全文电子化率100%;网上、网下收到群众的公开申请13条;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到群众来信3件,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引导群众向其他渠道反映。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共公开文件20份,历年累计544份,100%全文电子化。其中安全生产文件11份,公开了与群众生活、工作相关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复文等信息;行政许可文件3份,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对市局、县(分)局、派出所三级公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进行调整的通知》等信息;机构职能文件2份,公开了人事任免方面的信息;其他主动公开文件2份,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启用莆田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等信息;建设管理文件2份,公开了《莆田市公安局关于成立行政调解领导小组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关于报送<莆田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等信息。
一是深化政务警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依托网站大力开展政务宣传。局属各部门根据网站栏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及时总结工作亮点、特色,注重经验总结和做法提炼,及时主动地发布和更新信息,确保网站信息丰富、鲜活,具有较强的可看性和实用性。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警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二是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市局行政审批处牵头各警种部门动态调整《莆田市、县区、派出所三级公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梳理明确178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行使层级、实施主体、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审查细则等内容。梳理市、县两级监管事项30项,均在莆田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上公开。
三是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为深化我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我市公安机关认真开展推进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7月17日,市公安局下发《莆田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户政窗口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莆公综〔2020〕104 号),对户政窗口警务公开标准进行统一规定。根据《福建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了《莆田市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办理户籍业务 11 个方面 48 个公开事项,并在莆田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警务公告”栏目中予以公开。
四是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按照市府办关于政策解读的要求,及时收集转发上级有关部门政策文件及解读,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2020年以来,我局共在莆田公安公众服务网“政策文件”栏目公开20篇文件,其中15篇系转发上级部门文件,5篇系由我局制发;在“政策解读”栏目转发上级部门政策解读12篇。同时,为增强解读回应效果,针对群众关注的“企业复工复产”热点,4月1日,我局召开复工复产专场新闻发布会,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治部主任、首席新闻发言人陈忠出席发布会,向省、市驻莆新闻媒体发布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措施及工作情况成效,并现场回答媒体提问。10月23日,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工作情况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运行一年来相关工作情况,并答疑解惑。
五是加强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围绕2020年全市禁毒工作、涵江分局侦破“6.10”命案积案、全市公安机关服务复工复产以及“电诈”打击和公安分中心运行一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接待记者采访26人次。举办全省公安局长微访谈1场,安排市局领导围绕电信诈骗在线与网民互动答疑。开展网上调查3期、民意征集4期,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充分听取群众民意,改进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局长信箱共受理群众诉求件364件,均及时进行了核处或移交,并认真组织答复,已全部按时办结。其次是搭建媒体阵地,发布疫情信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各级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含报刊、广播、电视)刊(播)发各类稿件1000余篇条,通过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推送各类文章800余篇条,转发疫情防护知识、科普文章、政府疫情通报等800余篇条(总阅读量1500万余人次)。与本地媒体形成宣传矩阵,扩大新闻传播社会影响力。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13件,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其中有效申请2件,分别为:1.申请事项内容为获取“三轮电动车”开始登记并颁发牌证的政府信息,经核查,该政府信息公安部已进行公开,可向公安部提起申请,已及时答复并告知申请人。2.申请公开莆田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协会代为发放的电动自行车蓝色牌照和交通知识学习证的管理规定。经了解,没有以政府名义发布的管理规定,申请事项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已告知申请人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签制度,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发布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警务信息公开的发布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制、责任领导以及具体责任人,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及时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移交、季度统计、年度报告等工作。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我局在莆田市公安局互联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意见箱等子栏目,让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规范莆田公安互联网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网站常态化监管,保障网站全天候不间断面向公众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下发《莆田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公众服务网建设管理的通知》(莆公传发〔2020〕122号),对网站信息发布等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
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公安新媒体管理机制,出台《全市公安宣传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全市公安网络媒体保密管理的通知》,严格落实市委宣传部审签制,对全市公安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安新媒体矩阵”统一管理,回应社会关切,适时组织有序统一发声。建立新媒体发布审核机制,同时加强与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于相关政策及时联合发布,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力。把握推送内容重要程度和关键时间节点,以h5、短视频、图文并茂的方式报道公安工作,年内共发布各类微文430余篇条、微博47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监督保障,我局考评办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适时对落实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3 |
-23 |
15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16 |
9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87 |
0 |
1995 |
行政强制 |
3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8 |
9270024.2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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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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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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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民意征集和网上调查栏目,群众关注度不高,对在莆田市公安局互联网上挂网征集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议题,群众发表意见较少,参与度不高;二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栏目多停留在转发上级部门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稿上,深度和广度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工作。合理布局网站页面,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对涉及群众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公开,不断提升公安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二是完善警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公开、透明、便捷的服务。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听取群众民意,努力改进工作,提升警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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